在福建仙游县大济镇钟峰村,一场长达 19 年的土地侵占与维权悲剧正在上演。村民黄某荣持有国家颁发的合法土地承包证,承包地却被同村村民黄某水,黄某永等人强行霸占建房、养鸡,他拿着确凿证据逐级维权,官司从县法院打到省高院,却一路被驳回,有证不能守、有理无处说。
一、官方确权铁证如山,合法承包地突遭强占
在农村,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县级政府核发的法定土地权利凭证,是农民承包地最权威的 “合法身份证”,受法律严格保护。
1998 年,仙游县人民政府为黄某荣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,明确其承包洋面水田 1.08 亩、旱地 0.36 亩,承包期限 30 年,至 2028 年合法有效。2005 年,因地块边界微调,经时任村小组组长黄某地确认并签字盖章,水田面积变更为 1.2 亩,村委会后续出具证明予以证实,土地权属清晰、无任何争议。
从 2007 年开始,同村村民黄某水等人,无视黄某荣的合法权益,强行在其承包地上动工:先是修建房屋,后又搭建铁棚、侵占养鸡鸭,合计侵占土地 0.56 亩。黄某荣多次上前制止,均无效;村委会多次介入调解,对方态度强硬、拒不配合。
2021 年 8 月,钟峰村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,明确证实黄某水强占黄某荣责任田约 0.5 亩、调解无效;2022年本生产队队长黄某星配合村委会干部补办四至图,和有关负责人签名盖指印,又经镇政府复查事实加盖公章。
二、维权全程一波三折,司法程序层层受阻
为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,黄某荣自土地被侵占后,便开始走上了司法维权之路,手握承包权证、村委证明、现场测绘三大铁证,却一步步陷入绝境。
第一次起诉:一审被驳回,上诉后发回重审
黄某荣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停止侵权、归还土地,一审直接被驳回。他不服上诉至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,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裁定不当,依法撤销原裁定,指令仙游县法院重新审理。
发回重审:法官诱导撤诉,维权被迫中断
案件发回后,由法官罗某华重审。在此期间,法官长期不推进实质审理,反而多次劝说、诱导黄某荣撤诉,谎称 “撤诉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处理,比法院判决更有效”。
2023 年 8 月,黄某荣轻信法官说辞,签下撤诉申请书。可撤诉后他才发现,法官的承诺完全无法兑现,相关部门无法直接处理,维权就此中断。
第二次起诉:无视铁证再次驳回,走完所有程序仍无果
无奈之下,黄某荣整理全部证据,再次向法院起诉。即便法院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测,双方签字确认侵占事实,主审法官程某香仍无视客观证据,以 “同一事实” 为由再次驳回起诉。
随后,黄某荣向莆田中院上诉、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再审,均被驳回。2026 年 3 月,仙游县法院信访答复明确:案件已走完一审、二审、再审全部法律程序,建议向检察机关申诉。
至此,黄某荣彻底维权无路。19 年奔走、三轮司法程序、多份铁证在手,却没能拿回自己的土地。
三、公道何在法理难容,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还农民清白
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根基,法定承包权证是国家给农民最硬的保障。在这起事件中,侵权者肆意占地、有恃无恐,受害者依法维权、处处碰壁,19 年的等待与奔波,不仅践踏了黄某荣的合法权益,更严重损害法律公信力与社会公平正义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问题清晰可见:法官消极履职、诱导撤诉、无视实证、违规驳回,让合法维权程序形同虚设,让老实人寒心、让守法者无助。
本案权属清晰、事实明确、证据完整,黄某荣是无辜受害者,理应得到公正对待。迟来的正义不能缺席。我们在此强烈呼吁:纪检监察、检察机关及相关责任部门尽快介入彻查、纠正错判、严查违规办案,依法维护黄某荣的合法土地权益,彻底解决这起拖延 19 年的土地侵权纠纷,还给受害农民清白与公道,捍卫法律底线与社会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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